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省下放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培育项目)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量:81 收藏
项目实施周期至2022年12月20日。立项1项,每项30万元。
申报单位为东莞市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近3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或在经营服务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一)《2022年度知识产权助力科创企业上市培育项目申报书》(原件,指定处加盖公章);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1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四)企业(单位)征信报告;
(五)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和学历、资历证明;服务团队人员与申报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六)以往提供类似服务的成功案例、委托服务合同、上市公司信息查询等佐证服务效果的有关材料;
(七)其他证明具有申报优势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与金融服务机构、沪深交易所、证券公司、上市后备企业(莞企)合作的有关协议。其中合作对象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的,应同时提供该企业被纳入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的证明材料;
2、在知识产权领域获得过由各级行政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可的荣誉证书或资质;
3、申报书工作方案“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部分”,承诺为3家以上(不含3家)企业提供上市知识产权辅导。
4、其他申报优势。
2022年3月7日起至3月14日
(一)网上申报
1、申请单位登录东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在“2022年项目”选择对应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所有申报附件材料后再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上传的佐证材料要求使用PDF格式,同一项材料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
2、申报时间从2022年3月7日起至3月14日截止,逾期将不接受申报。为避免申报截止前系统网络繁忙耽误申报,申报单位请及时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不予补报。
3、线上填写及材料上传操作遇到技术问题时,点击进入“常见问题解答”或求助系统技术QQ号:2995777475寻找解决方法。
(二)线上审核
各市场监管分局于2022年3月15日前对属地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应审查: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不齐的立即退回并通知申报单位补齐及重新提交;
2、是否属于对应项目申报要求的要件,不属于的退回处理。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在2022年3月16日前完成线上审核。
项目申请人应随时关注系统审核信息,如退回修改,请及时完成修改并确认提交,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如审核时间即将届满,但尚未审核或退回修改后再提交的,请务必来电提醒分局工作人员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
经市市场监管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系统审核状态显示“科室网上复审通过”的申报单位,应在系统点击“生成PDF”并下载带编码水印的申报书,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装订扣、装订条)。
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交所属市场监管分局盖章推荐,于2022年3月23日前报送至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管局大楼六楼612室知识产权促进科。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四)项目评审
前资助项目由我局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评审结果符合立项条件的择优立项入库。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周颖,0769-2698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