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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专项新设项目优势传统产业重点企业品牌推广项目入库

发布时间:2021-08-26 浏览量:21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11-09/2021-12-31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对我市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重点工业企业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及大流量媒体平台开展品牌营销推广的,按实际营销支出较上一年度同一类型支出新增部分的1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1000万元。

  市工信局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规模,按“先申报先支持”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关资金用完即止。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家具工业企业范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行业分类大类代码13、14、15、17、18、21),且2020年度产值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以统计部门核定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通过以下渠道及方式进行品牌营销推广:

  1.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省级以上卫视频道、财经类专业媒体;

  2.交通工具及交通枢纽广告:国内的火车、地铁、高铁、轻轨、飞机广告以及相应的候车厅/候机楼等广告;

  3.主流新媒体广告: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以及电视开机广告;

  4.赛事广告传播:全市性公益性赛事。

  (二)项目在2021年实施。由于存在跨年度结算情形,票据可延后至2022年。

  (三)不存在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申报材料

  (一)东莞市优势传统产业重点企业品牌推广项目申请表。

  (二)项目投入明细表。

  (三)项目投入的合同(需包含合同报价、广告发布时间、发布品牌及内容、发布方式等内容)、发票、广告监测报告、银行付款凭证(银行承兑汇票)、记账凭证等复印件。

  (四)上一年度广告投入费用资料(合同、发票、广告监测报告)。

  (五)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在通过形式审查后,须按要求编制《2021年度工业企业强内需扩市场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一式2份。具体如下:

  1.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金属装订)。

  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有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3.如部分提交资料无法提供电子版的,可在文件目录上备注说明。

  4.申报材料未按要求装订、资料不全或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站联系电话:22231601)。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生产服务业科,电话:22244255、22229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