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创新主体能力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16-08-19 浏览量:876 收藏
专题一:广东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项目
广东省辖区内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业务领域法人,拥有能顺利完成项目的人力资源,至少有3位以上人员具有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工作经验,熟悉专利工作,能熟练运用专利数据资源开展法律状态检索等工作。具备类似服务经验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
近三年广东专利奖申报单位和未来拟申报广东专利奖的单位,不得申报。
专题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
(一)申报主体: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知识产权行业组织。
(二)申报条件:熟悉我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相关工作情况,能广泛发动企业进行优势示范培育。有固定场所,有专人负责,具有丰富的承担项目工作经验,承担过相同或相类似工作。遵守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专题一:广东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项目
(一)《2022年度广东专利奖评审组织服务项目申报书(专利奖励专项资金)》;
(二)机构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能佐证申报书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专题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
(一)《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申报书》;
(二)法人资格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四)其他证明申报条件、申报优势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报。
1.在线申报主体首次进入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home),点击登录按钮后,进行认证注册并登录。
2. 登录完成后,填写完善单位的基本信息。
3. 申报主体搜索到想要申报的项目后,点击项目详情页中的“立即申报”按钮,在申报页面中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即可完成申报。
4. 完成线上申报后,请将申报材料纸件(一份)及电子件(可编辑版word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我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列入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