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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公共领域”重点专项)

发布时间:2020-12-08 浏览量:21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12-08/2021-01-08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分为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三档,由项目单位根据需求申请,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资助额度。对特别重大、优质的项目,经市政府同意可加大支持额度。项目立项后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申请金额,则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补足差额,保证项目总投入不变。

扶持领域

  专题一:先进基础材料

  支持方向一:应用于5G高速通信(56Gbps、112Gbps)的超低损耗高可靠性覆铜箔层压板材料

  研究高频低低损耗介电高分子树脂的改性工艺,及其介电性能、玻璃化转变温度、软化点、热分解温度等性能;研究高频低低损耗介电高分子的聚合工艺、固化技术、填料种类及含量、阻燃剂等对铜箔层压板性能的影响规律。

  支持方向二:镁合金激光选区熔化增材制造关键技术及骨修复应用基础研究

  研究SLM过程中镁合金粉体与激光束交互作用,揭示粉体在激光束作用下熔化、气化、粉体飞溅、凝固等过程的变化规律以及SLM工艺参数的影响规律;研究SLM工艺参数对镁合金显微组织与力学性能、体外降解行为的影响规律,设计SLM用适合骨修复应用的新型镁合金材料,开发高品质镁合金粉体;研究镁合金骨缺损植入物增材制造技术,评估其体外降解行为,为镁合金SLM增材制造技术在生物医用领域应用奠定基础。


  专题二:新材料领域其他核心关键技术

  项目要求:围绕新材料领域其他方向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

具体申报条件

  (一)项目要求。项目属于重点领域的核心技术或补短技术,对提高相关产业、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项目主要研究工作和成果应用须在东莞实施;项目鼓励产学研合作。

  (二)申报单位条件。面向市内外(含港澳地区)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放申报。申请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满足申报指南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统筹领导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且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的一名在职人员担任,在研的国家、省和市级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达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再申报新的项目。

  (四)自筹经费比例。项目资金包括承担单位的自筹经费与市财政的项目资助资金,其中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包括项目前期投入(指项目申报前两年的投入,符合项目专账管理要求)和项目新增自筹经费(指项目申报至项目合同结束期间的投入)。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3:1,其中项目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财政项目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1:1。

  (五)项目落地要求。项目立项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外(含港澳地区)科技型企业须在东莞设立科技型企业或由东莞联合单位承接项目具体实施及产业化工作,再签订项目任务书。市内科技型企业,项目立项后直接签订项目任务书。


  其中:

  专题二:新材料领域其他核心关键技术

  项目要求:围绕新材料领域其他方向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要求申报单位为拥有市级以上内设研发机构,且有统计部门备案认可的研发投入,并建有独立完整研发经费专账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1年1月8日17:00。

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项目采用网上填写申报书的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进入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单位必须注册新账号。申报公共领域的,除填写申报书外,需下载本通知附件2—工作分解结构表(WBS表)与质量成本进度表(QCD表),参考模板填写完成后作为申报书附件上传。

  (二)镇街推荐。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网上审核并提交后,由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预审后推荐市科技局受理。预审时需检查项目申报书填写是否完整并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项目附件清单材料是否齐全、项目单位经营是否有异常等,并在系统提出是否推荐意见。市属单位、市外单位的项目申报书由市科技局初审。

  (三)形式审查。主要对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和牵头单位是否符合申报要求、项目是否符合申报通知与指南明确要求达到的其他条件开展形式审查工作。

  (四)专家评审。委托第三方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五)征求意见与公示。拟立项项目征求部门意见并进行社会公示。

  (六)上报市政府审定。

  (七)签订任务书。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上填写项目任务书,并下载打印。任务书一式4份(如联合单位需要可增加任务书份数),连同申报书一式2份,经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由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送达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A4规格打印,左侧装订,采用线装,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综合规划与科技重大专项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刘宇豪、游嘉玲

  联系电话:0769-22831375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地址:东莞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综合一区53窗口

  联系人: 谢凤娟、李桂雯

  联系电话:0769-22835972 

  (三)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技术支持

  联系人:刘攀

  联系电话:18349263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