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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倍增卡”优惠补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8-10-30 浏览量:31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8-18/2021-10-31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一)资助标准。持卡人在《清单》内的服务机构进行限定项目消费,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实际消费金额的50%给予资助。

  (二)额度限制。每张倍增卡每年度优惠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其中《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规定的63种门特病种,年度可资助限额为3万元。牙科项目年度资助限额为2万元。

具体申报条件

  一、发放对象

  每家试点企业限定一名持卡人,具体持卡人,由试点企业自行确定。同时必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一)试点企业认定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二)与所在试点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有效期内。


  二、资助范围

  对试点企业持卡人在2021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内,在《2021年倍增卡优惠资助服务机构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内的6家市内三级管理医院享受体检、诊疗、理疗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给予资助。

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

  2.住院的诊疗活动;

  3.持卡人已选择通过特定门诊、社保转诊报销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5.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申报材料

  (一)申报倍增卡所需资料

  1.东莞市倍增卡优惠资助政策责任承诺书,承诺申报的持卡人为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2.试点企业与持卡人依法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

  件,与企业无需签订合同(如:企业法人、董事长等),可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持卡人信息情况表复印件。

  (二)申报资助事项所需资料(均由医疗机构提供)

  1.持卡人的交易流水清单;

  2.《2021年“倍增卡”优惠资助登记汇总表》;

  3.抬头应为“倍增卡”持卡人的全额发票(原件由医院保留,持卡人可要求医院提供发票复印件或电子发票)。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31日前

申报流程

  倍增卡资助分两步申报,一是持卡人申报倍增卡,由企业按下述第一点进行申报,接受全年申报;二是资助事项申报,持卡人在医疗机构消费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下述第二点进行申报,市倍增办审核后向医疗机构拨付款项。

  (一)申报倍增卡的工作流程

  1.组织申报。市倍增办发布申报文件,企业填写申报材料,

  提交至园区、镇(街)倍增办,再由其统一汇总上报市倍增办。

  2.形式审查。市倍增办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3.信息录入。市倍增办将通过审核的人员录入倍增卡微信小程序持卡人白名单管理。

  (二)申报资助事项的工作流程

  1.消费环节审核。由《清单》内的医疗机构现场审核持卡人信息,确认持卡人身份信息与倍增卡微信小程序登记信息一致无误。

  2.资助事项审核。医疗机构提供持卡人消费明细(具体到发生时间、金额)等申报材料,通过邮箱发至市倍增办。市倍增办进行形式核查。

  3.局务会议审议。形成资金使用计划,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务会议审议。

  4.资金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市倍增办按照合同办理资金拨付。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嘉莉,联系电话:23308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