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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专题(工业设计项目)

发布时间:2017-12-22 浏览量:2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1.设计能力提升领域。对我市工业设计应用企业设计服务外包、购买设计成果、工业设计软硬件等工业设计相关投入给予不超过20%补助。对我市专业工业设计机构购买专业技术支持、购买工业设计软硬件、开展设计商业模式创新等工业设计相关投入给予不超过20%补助。其中,对获认定为国家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工业设计应用企业和专业工业设计机构按不超过25%补助。该领域每家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

       2.优秀设计成果领域。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及设计师参加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得重要大赛奖项的设计项目予以资金奖励。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GOODDESIGN设计奖的优良设计百佳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的至尊金奖、红点设计的产品类的最佳设计奖、红点设计的概念类的红点之星奖、IF设计奖的金奖、IDEA设计奖的金奖及其他同级别大赛最高奖项的设计项目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对获得IF设计奖、红点设计产品类的荣誉提名奖、红点设计概念类的最佳奖、IDEA设计奖的银奖、GOODDESIGN设计奖的优良设计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的金奖及其他同级别大赛次级别奖项的设计项目给予8万元资金奖励;对于获得红点设计的红点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的最具创意奖及其他同级别大赛相应奖项的设计项目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每家企业或个人每个申报年度奖励金额最高30万元。单个作品获多个奖项的,按照最高获奖金额奖励,不重复资助。

       3.优秀工业设计师领域。支持国内外工业设计师为我市企业提供专业工业设计服务,企业购买设计师设计成果或设计服务的,按照年度投入金额以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购买东莞市户籍设计师以及与我市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设计师的工业设计成果及服务的按不超过30%给予补助,购买其他设计师工业设计成果及服务的按不超过15%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为获补助企业提供设计成果或设计服务的工业设计师,将纳入工业设计师资源库,为我市企业提供工业设计服务支撑。

       与我市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的设计师要求满足以下其中一项:

       (1)被认定为我市特色人才。

       (2)与我市主管部门或企业签订设计顾问协议且在存续期内。

       (3)与我市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作期限2年(含)以上,且在存续期内。

       4.工业设计大赛领域。每年安排专项活动经费用于举办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用于委托专业机构承接大赛具体组织承办工作以及获奖参赛者的奖金。

       5.工业设计诊断领域。工业设计诊断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百分制评定计分,对诊断服务进行综合评定排序,主要依据为企业评价情况、企业规模、专家组对报告内容评价等,对应分三档,对服务项目进行财政补贴。其中,一档原则上占比30%,补贴3万元;二档原则上占比40%,补贴2万元;三档原则上占比30%,补贴1万元。分档补贴比例将根据每年资助预算、诊断数量、效果评价等综合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扶持领域

       本项目所指的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

       1.设计能力提升领域。对企业通过提升设计创新水平和工业设计能力,强化工业设计基础建设、模式创新和技术支撑,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和附加值等方面的投入给予事后奖补。

       2.优秀设计成果领域。鼓励企业及设计师参加国内外著名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奖设计项目予以奖励。

       3.优秀工业设计师领域。支持国内外优秀工业设计师为东莞企业提供专业工业设计服务,按工业设计服务金额支出的一定比例予以企业事后奖补。

       4.工业设计大赛领域。安排资金举办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相关活动,由市经信局统筹使用,支持东莞工业设计的应用和发展水平,集聚国内外优秀工业设计资源服务东莞产业发展。

       5.工业设计诊断领域。委托工业设计专业服务机构对我市企业进行工业设计相关分析诊断,提出工业设计水平提升方案。

具体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市工业设计大赛获奖者除外)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2.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不得申报或不予资助的情况。

申报流程

       (一)工业设计(设计能力提升、优秀设计成果和优秀工业设计师领域)项目

       1.组织申报。市经信局发布申报文件,企业登陆“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

       2.资格核查。市经信局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核查申报企业(项目)是否存在不适宜资助情况。

       3.形式审查。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验收认定及评审核查。市经信局根据项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验收认定(或评审核查)。

       5.第三方审核。市经信局根据项目需要委托第三方财务机构核定项目投入情况。

       6.下达计划。拟资助的名单由市经信局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纳入资助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7.责任承诺。企业签订《责任承诺书》(或《项目合同书》)。


       (二)工业设计(工业设计大赛领域)项目

       1.制定工作方案。市经信局根据工作重点,制定每年大赛的组织工作方案,包括大赛具体工作内容和活动经费使用计划。如涉及大赛赛制及资金使用重大调整,报市政府审定。

       2.确定承办单位。市经信局根据工作方案,按规定程序委托合适的专业机构承接大赛的具体工作,并与承办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3.大赛督导。市经信局对大赛办赛工作进行实施督导,确保承办单位按时保质完成办赛工作。

       4.活动经费拨付。大赛承办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大赛组织工作,按照进度支付大赛经费,大赛奖金由承办单位代发至获奖者。


       (三)工业设计(工业设计诊断领域)项目

       1.机构备案。市经信局发布备案通知,工业设计服务机构登录“智造东莞”(http://im.dg.gov.cn)网进行备案,填报备案申请表。市经信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予以备案,并在“智造东莞”网进行公布。

       2.企业申请。市经信局发布诊断服务通知,企业登录“智造东莞”网,填报申请表,提出服务申请。

       3.现场诊断。网上申请提交后,市经信局根据企业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诊断,出具诊断报告。

       4.综合评定。综合企业对诊断服务的评分、企业规模及专家组对报告内容的评分,得出诊断服务的综合评分。并按综合评分和三档奖补比例,拟定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额度。

       5.征求意见。市经信局拟定资助名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6.社会公示。拟资助的名单由市经信局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7.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由市经信局下达资金拨付通知,并按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划拨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