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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商务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贸易展览会)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量:20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4-03/2018-04-3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按展位费、特装布展费的实际发生费用50%予以支持,其中:特装布展费省内最高支持600元/平方米、省外最高支持1000元/平方米、境外最高支持2000元/平方米,每个参展单位每次展会最高支持额不超过10万元。属于由地方财政资助举办的市内展会,只支持特装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具体申报条件

  东莞企业(单位)参加《境内外贸易型展会推荐目录》(详见附件)和经市商务局同意备案的展览会,对其参展的展位费和特装布展费给予资助。

  本项目只支持参展单位租用展位(含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费用和特装布展费。

申报时间

  2018年4月3日-2018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

  项目备案受理部门:东莞市商务局公平贸易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太大道26号市商务局口岸大楼四楼公平贸易科;

  联系人:金丹平、殷怡然; 联系电话:0769-21668935,21668155;电子邮箱:gongpmy@d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