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发布时间:2020-10-09 浏览量:372 收藏
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总额1%的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每家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贷款贴息项目可与国家、省贴息资助政策叠加扶持,各级贴息政策的贴息总额不高于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
贷款贴息项目采用一次立项按季度拨付方式进行。限额内先借先贴,资金用完即止。
东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金融业和房地产业不在支持范围。
(一)通过在莞银行机构获得的新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且贷款合同及放款日期皆在2020年内。不限贷款期限及担保方式,只限人民币贷款。
(二)企业2019年主营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2020年内新增投资或订单规模达到如下标准:
1.新增投资标准。新增投资时间为2020年内;新增投资项目的所在地必须在东莞;新增投资项目金额500万元及以上,且必须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投资统计报表。
2.大额订单标准。大额订单签订合同时间为2020年内;单笔订单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
(三)同一贷款合同不能与“三融合”信贷贴息项目、产业项目投资贴息专项资金等重复申报补贴。
(四)申报企业或项目不存在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
(一)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申报表(系统生成);
(二)企业2019年审计报告;
(三)2020年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复印件;
(四)贷款发放凭证复印件;
(五)由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利息发票、已交付贷款利息的凭证及有关佐证材料;
(六)大额订单的合同、增值税税票、出口报关单等佐证材料;
(七)新增投资的合同及有关佐证材料;
(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其他与贴息申请有关的资料。
(一)组织申报
镇街(园区)指挥部组织企业登陆“企莞家”,进行网上资金申报,汇总企业纸质申报资料。
(二)镇街初审
镇街(园区)指挥部初审,将审核意见连同企业申报资料,公文报市指挥部及市工信局。
(三)项目审核
市指挥部对口调度组负责单位市工信局进行项目审核。
1.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2.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3.在“企莞家”进行社会公示3天。
(四)审批拨付
市指挥部工业调度组审议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市指挥部批准同意后,市工信局将资金拨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