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
发布时间:2020-06-17 浏览量:757 收藏
不分等级,授奖名额不超过 5 个。
(一)、基本条件
申报组织奖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应当在最近一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一级。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 3 年内不得再次参评。
(二)、具体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等院校等组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标准化工作组(SWG)和产业技术联盟,全国军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及 ISO、IEC、ITU 技术机构的秘书处承担单位或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参评组织奖的 TC 应在最近一次考核中评估结果达到一级。已获得组织奖的组织机构,在获奖后 3年内不得再次参评同一奖项
1. 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成果和业绩证明应是通过鉴定、评审、验收并持肯定性意见的成果。
2. 已获得过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再次申报同类奖项时,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应是自上次获奖之后取得的。
申报单位/申报人填写完有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后,评选系统自动生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突出贡献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申报书》。
2020 年 7 月 31 日
(一)填写申报书
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或标准委网站,登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系统(以下简称评选系统)注册后,填写有关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推荐单位,具体要求见评选系统(网址:http://www.samr.gov.cn/fw/wsbs/bzcx/cxgxj/)。
标准项目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单位信息、标准基本信息、标准起草单位、标准起草人、标准文本、项目情况介绍,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可以是表彰奖励情况、获得专利、效益证明)等。
组织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主要业绩、受表彰的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等。
突出贡献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受表彰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意见等。优秀青年奖的申报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信息、工作业绩、受表彰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意见等。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包括:
1. 申报单位/申报人提交的成果和业绩证明应是通过鉴定、评审、验收并持肯定性意见的成果。
2. 已获得过组织奖、突出贡献奖和优秀青年奖,再次申报同类奖项时,取得的业绩和成果应是自上次获奖之后取得的。
申报单位/申报人填写完有关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后,评选系统自动生成《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突出贡献奖申报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优秀青年奖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公示
申报单位/申报人下载打印评选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三)提交申报材料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单位/申报人通过评选系统提交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报送推荐单位,提交和报送的材料包括:
1.申报单位公示证明材料;
2.签字和盖章的申报书。
(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联系人:
徐刚、王子一(电话:010-82262652、82262610;传真:010-82260710;邮箱:xug@sac.gov.cn)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
朱翔华(电话:010-58811344;传真:010-58811474;邮箱:cxgxj@cnis.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