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补贴资金
发布时间:2018-09-28 浏览量:260 收藏
对符合标准的充电设施,统筹地方财政资金按额定输出功率给予建设补贴,补贴标准按项目具备通过竣工验收条件年度的标准执行,申请单位需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资料,举证充电设施具备通过验收条件时的状态与验收通过时一致,无法举证的按验收通过年度标准执行。
满足条件的充电设施按要求完成验收后,可按照申请拨付70%补贴资金,其余资金待充电设施正常运行一年后全额拨付;申请时已正常运行满一年的,则可申请一次性全额拨付。
申报补贴的充换电设施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验收并投运,且已分别接入粤易充和东莞充平台。
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企业申请充电设施建设补贴,需提供以下加盖企业公章的资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资料;
2.建设运营方案和企业承诺书;
3.场地资料(相关场地需能够满足充电设施投入运行后具备3年以上稳定运营条件)
4.工程建设合同,在《东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后建设的充电设施需提供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本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
请各充电设施投资建设企业将2022年及以前年度建成并通过验收、按有关要求投入运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相关补贴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3302453089@qq.com邮箱,初审合格后由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协会汇总提交至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
联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电力和节能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9楼56室
电话:0769-23660086 联系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