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
发布时间:2020-04-13 浏览量:943 收藏
本次基地建设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自愿申报方式,推荐有条件的地方和机构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1家。已经建设人才培养基地的11家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申报。
1.人才培养基地依托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为专业化服务机构或行业组织;
(2)具有企事业法人、行业协会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一定的技术转移服务经验和资源整合能力;
(4)具有较为丰富的技术转移培训和组织管理经验;
(5)具备大型培训活动组织能力,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
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4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建设规划》纸质版2份报送科技部火炬中心,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周航 陈彦
联系电话:010-88656335 010-88656333
邮箱:zhouh@ctp.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科技部火炬中心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