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面向海内外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量:392 收藏
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后给予以下资助和扶持:
(一)创新启动资金。对我市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 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其中在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后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二)创业启动资金。对我市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三)创新奖励资金。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
(四)创业奖励资金。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引进2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人应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中:
(二)创业领军人才应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合作创业的成功经验,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产业化的经历;或曾任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中高层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所主持的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与本人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的核心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
3. 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4. 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以领军人才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30%。
5. 拟建企业的领军人才自确定为资助对象后,需6个月内注册法人实体;已创办企业的,其成立时间需在5年以下。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一)网上注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即日起可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或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dghrss.dg.gov.cn/)链接进入系统,分别注册个人账号和单位帐号。
(二)在线申报(即日起至4月30日)。申报人需以个人帐号登陆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东莞市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或《东莞市引进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按系统要求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申报单位审核(5月7日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后,按系统要求提交至归口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尚未在东莞市创办企业的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可直接通过系统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意向落地的镇(街道、园区)分局。
(四)镇(街道、园区)分局审核(5月12日前)。申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归口镇(街道、园区)分局后,由分局在系统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监理机构审核(5月29日前)。镇(街道、园区)分局审核通过后,由监理机构在系统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6月7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局”)通过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可打印装订申报材料;未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与审核意见在线退回申报人。
(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6月12日前)。通过市局线上审核的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携相关附件材料原件提交至各镇(街道、园区)分局。各分局审查纸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并核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原件核验后交还申报人)后,加盖分局公章并统一送至市局。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式10份,合并编写目录,双面复印,胶装成册,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其中,附件材料应包括:
1. 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国内外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
3. 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成果,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荣誉与奖励证书;
4. 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两年财务报表等企业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电子版为PDF格式,《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
六、联系咨询方式
(一)分局联系方式
序号 | 分局 | 办公电话 | 业务受理地址 |
1 | 莞城 | 22385869 | 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 2楼13号窗口 |
23030511 | |||
2 | 石龙 | 86110668 | 东莞市石龙镇利华街3号石龙人社分局 2楼人才服务窗口 |
86110546 | |||
3 | 虎门 | 88729052 |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 15楼综合服务中心30号窗口 |
4 | 东城 | 23398921-804 |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71号东城人社分局 1楼就业大厅4-5号窗口后排位置 |
23398921-803 | |||
5 | 万江 | 23159479 | 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政务服务中心 2楼31-32号窗口 |
22179978 | |||
6 | 南城 | 28057023 | 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长生水路8号 1楼2号窗口 |
7 | 中堂 | 88119718 | 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西路7号 2楼大厅1号窗口 |
8 | 望牛墩 | 81318192 | 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2601号综合服务中心 16-18号窗口 |
9 | 麻涌 | 88221231 | 东莞市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1楼40号窗口 |
81903309 | |||
10 | 石碣 | 86388911 |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村杨梅路12号 人力资源服务厅1楼就业窗口 |
11 | 高埗 | 88731132 | 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路西11号办事大厅 1楼1号窗口 |
12 | 洪梅 | 88438666 | 东莞市洪梅镇中兴路6号综合服务中心 1楼大厅21-22号窗口 |
13 | 道滘 | 88837779 | 东莞市道滘镇原社保大楼办事大厅3号窗口 |
14 | 厚街 | 85033966 | 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4号厚街人社分局 1楼大堂就业窗口 |
85821808 | |||
15 | 沙田 | 88860611-803 | 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96号劳动大楼 2楼人才办公室 |
81262162 | 东莞市沙田镇同福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 1楼11号窗口 | ||
16 | 长安 | 82112345-2302 | 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政务服务中心 1楼18号窗口 |
17 | 寮步 | 83269060 | 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劳保大楼3楼办公室 |
83269061 | |||
18 | 大岭山 | 85619977 | 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旁综合维稳大楼 3楼305室 |
19 | 大朗 | 83204567 | 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号 大朗人社分局1楼112室 |
83203303 | |||
20 | 黄江 | 83363572 | 东莞市黄江镇龙芯三街2号2楼人才服务股 |
21 | 樟木头 | 87123986 |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3号 1楼就业服务大厅 |
87793303 | |||
22 | 凤岗 | 82522506 | 东莞市凤岗镇永盛大街政通路15号 2楼培训就业办 |
23 | 塘厦 | 87882627 | 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塘厦人社分局 4楼培训就业办 |
82076629 | |||
24 | 谢岗 | 82333033 | 东莞市谢岗镇振兴大道121号2楼人才办公室 |
25 | 清溪 | 87302769 | 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299号综合服务中心 3楼培训就业办 |
87306818 | |||
26 | 常平 | 81088180 | 东莞市常平镇站前南路常平人社分局 3楼人才股办公室 |
27 | 桥头 | 83421128 | 东莞市桥头镇宏达七街3号桥头人社分局 1楼培训就业办事大厅1-2号窗口 |
28 | 横沥 | 82181221 | 东莞市横沥镇财贸路11号横沥人社分局 1楼大厅 |
29 | 东坑 | 89300378 | 东莞市东坑镇政府南楼政务服务中心 2楼42-44窗口 |
89300303 | |||
30 | 企石 | 86738082 | 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综合服务中心 3楼17号窗口 |
88077009 | |||
31 | 石排 | 86525998 | 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8号楼1楼 政务服务中心42-43号窗口 |
32 | 茶山 | 86411840 | 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 1号厅10-11号人力资源窗口 |
33 | 松山湖 | 22891329 |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2号市民中心 4楼松山湖人社分局404室 |
(二)监理机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69-22113208
(三)市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69-22836652
(四)其它联系方式
咨询QQ群号:107640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