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标准化战略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19 浏览量:368 收藏
(一)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须是在我市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二)《2024年度东莞市标准化战略项目资助申请书》(见附件)
(三)佐证材料
1、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应提交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通知文件等相关材料。
2、申报标准化研究课题项目的,应提交东莞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下达的立项文件等相关材料。
本次资助申请受理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 年11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