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预算(外资新项目)

申报已结束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预算(外资新项目)

发布时间:2019-10-30 浏览量:51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商务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0-29/2019-11-01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具体扶持方式

       对2019年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按项目当年实际外资金额2%的比例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

扶持领域

 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具体申报条件

       2019年在广东设立的年实际外资金额(已纳入统计且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

申报材料

  (一)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项目申报表。(请见附件1-1)

  (二)申报企业批准文书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企业营业执照。

  (三)由具备法定资质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企业验资报告的复印件。

  (四)申报企业承诺书(应注明申报奖励类别、具体金额,承诺申报材料属实,并自愿承担因申报不实带来的一切后果,同时须承诺获奖后3-5年内不减资(上市公司公开市场交易的情形除外)以及将新增资金投入到企业具体的建设或经营项目中的具体时间)。

  (五)申报企业2019年实际外资到资证明的复印件(任一即可):外汇主管部门业务登记凭证、银行入账业务回单、银行收汇客户回单、FDI入账登记表及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且法律认可的入资证明。

       以上材料需逐份加盖企业公章,并按现有排序装订。

申报时间

       11月1日上午下班前

申报流程

  请各镇(街道、园区)商务部门认真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于11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送至东莞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科(地点:东莞市莞太大道33号东莞市商务局四楼),并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investdg0769@126.com。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聪、梁晓茵,联系电话:21668392、21668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