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松山湖科技金融补贴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
发布时间:2018-07-27 浏览量:195 收藏
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
风险补偿标准:对合作银行向园区企业发放的首笔信 用贷款出现坏账的,可按该笔信用贷款业务本金损失的 20%给 予补偿,单个企业所获得的享受风险补偿扶持的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银行从市园两级财政获得的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不能超 过其实际发生的本金损失总和。信用贷款风险损失的认定条件由 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与合作银行签定的合作协议作具体约定。
奖励标准:对合作银行开展首笔信用贷款业务且当年 没有发生不良贷款的,在当年结余的风险补偿金中,按银行当年 新增企业首笔信用贷款实际发放总量的 1%给予业务奖励;每家 银行每年最高奖励 100 万元。 (四)合作银行须定期将首笔信用贷款企业名录报送至松山 湖(生态园)科技创新局备案,报送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贷款 金额、贷款期限等。
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的申请条件:
1.获批在松山湖(生态园)开展信用贷款业务并与松山湖(生 态园)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2.向注册地在松山湖(生态园)的科技型企业或传统优势企 业发放首笔信用贷款。
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
(一)补偿
1、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申请表;
2、《东莞松山湖科技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合作协议》中关于银行信用贷款损失情况的对应证明文件。
(二)奖励
1、东莞松山湖高新区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申请表;
2、所有新增首笔信用贷款企业明细表。
2019年3月27日至4月12日
松山湖科技创新局科技金融促进科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二楼201室
联系人:尹幸源、陈凤怡、林玲芳
电话:0769-22893363、0769-22892089、0769-2626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