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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东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量:5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9-24/2019-10-08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扶持领域

  本项目分以下两类专题分别申报立项:

  (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

  本专题主要任务:1.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近三年以来省内举办的各类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基本情况开展实地调研与数据收集,分析广东各地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2.研究借鉴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美国等国家举办的知名展会以及我国北京、上海、杭州等地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先进经验,对改革完善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方案;3.梳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借鉴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规则,研究制定全省展会适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与各类文书范本。

  本专题成果体现形式:1.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2.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优化提升方案;3.广东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与文书范本。

  (二)“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本专题主要任务:1.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组织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团队,协助省市场监管局完成2020年度两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包括现场纠纷处理、展会信息整理报送、为驻会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住宿、用餐、接送等后勤保障;2.整理完成当年两届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档案,在当届展会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扫描卷宗、录入知识产权案件系统的工作,配合对外贸易中心拓展应用广交会知识产权纠纷投诉管理信息系统,为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数据信息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和应用。

  本专题成果体现形式:1.按要求完成2020年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在当届展会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提交工作情况及经费使用报告;2.形成完整、准确的广交会知识产权保护档案材料,建立广交会知识产权纠纷数据信息库。

具体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专题:广东省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省级知识产权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2.“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题:广东省内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省级知识产权事业单位或非营利性行业组织。

  (二)具体申报条件

  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专题

  (1)申报主体在广州市设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够在24小时内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具有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大数据工作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较好地承担实地调研、大数据处理分析、网络数据挖掘等具体事务,以及国内外文献收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与案例分析等学术研究工作;

  (3)申报主体或其成员单位具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

  2.“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题

  (1)申报主体在广州市设有较为完备的办公场所和设施,能够即时响应配合省市场监管局对本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具有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大数据及后勤保障工作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切实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落实各项工作;

  (3)申报主体或其成员单位具有参加3届以上大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

申报材料

  (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专题

  1.《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升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在广州市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具备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大数据专职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

  (4)申报主体或其会员单位具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二)“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题

  1.《2020年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依法批准成立或注册登记的证明文件;

  (2)在广州市设有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3)申报主体具备充足的知识产权法律专家、大数据及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任职证明、社保证明、学历证明等);

  (4)申报主体或其成员单位具有参加3届以上大型国际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17:00,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申报流程

  (一)申报及审核推荐

  申报程序同通知统一规定。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省财政厅公共平台网于2019年10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时邮寄一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huangzw@gdgs.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须送交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经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二)评审

  省市场监管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每个专题确定一家申报主体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经费

  项目立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知文,联系电话:020-38835278,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