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通信与网络)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量:504 收藏
专题一:5G 关键技术(专题编号:20200112)
本专题每个项目拟支持 1-2 项,每项资助额 度不超过 1500 万元/项。
专题一:5G 垂直领域应用(专题编号:20200113)
本项目拟支持 1-2 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 500 万元/项
2020 年度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重点围绕 6G 前沿 技术研究、5G 关键技术、5G 垂直行业示范应用三大方向开 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力争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创新发展和行 业应用的重大技术瓶颈,为“网络强国”、“互联网+”、“智 能+”、“新基建”国家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专题一:5G 关键技术(专题编号:20200112)
须企业牵头申报
专题一:5G 垂直领域应用(专题编号:20200113)
项目 1:5G+智慧医疗
须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三甲医院结对联合申报
项目 2:5G+智慧路桥管养
须路桥管理养护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 3:5G+地面灾害监控
须城市建设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 4:5G+智慧园区
须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申报
项目 5:5G+城市供水
须各地自来水公司牵头申报。
项目 6:5G+智慧港口
须港口运营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 7:5G +智慧养老
须养老服务机构牵头申报
项目 8:5G+智慧钢铁
须钢铁制造企业牵头申报。
项目 9:5G+智能制造
须装备制造企业牵头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未完成验收结题(此类情形下该负责人还可作为参与人员参与项目团队);
3.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4.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5.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6.省内单位项目未经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7.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23日17:00时,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17:00时。
原则上,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确有不宜通过网络形式提交的,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科技厅严格把关后可走线下申报。
项目申报采用在线申报、无纸化方式,必要的技术、财务、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承诺函等佐证支撑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传。项目评审评估过程须提供的书面材料由专业机构另行通知提交。项目按程序立项后,项目申报书、任务书纸质件再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均需签名、盖章,提交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高新技术处(专题业务咨询):钟士岗,020-83163876
2.业务受理及技术支持:020-83163930、83163338
3.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司圣奇 020-831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