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知识产权海外护航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量:749 收藏
申报主体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型企业,并需具备以下条件:
1.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行业、领域有重要影响,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企业;
2.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健全,对知识产权工作有人员、经费等保障投入。
3.具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商标、专利,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需求,主导产品已经走向海外,存在海外投资建厂、技术交流、技术服务的企业;
4.有知识产权海外诉讼经验或正在进行海外诉讼。
(一)项目申请书和项目计划书。
(二)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条件要求的资质和经验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8日17:00,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一)申报程序同通知统一规定。各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通过省财政厅公共平台网于2019年10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并同时邮寄一份纸件材料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同时发送可编辑电子版至gdsjj_bg@gd.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推荐: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须送交申报单位所在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经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二)评审
省市场监管局对审核合格的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审定立项实施。
(三)项目经费
项目立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联系人:毕赓;电话:020-38835429,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