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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

发布时间:2016-06-23 浏览量:14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8-20/2019-08-27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贷款贴息

具体扶持方式

      (一)开展研发、设计和品牌建设。

       对服务外包企业 、机构 、行业协会在规定期 间内获得研发成果、设计奖项 、服务外包品牌荣誉的给予不同 程度的支持:每个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给予不超过 30 万元的支持 ;每个设计奖项 、服务品牌荣誉给予不超过 15 万元的支持,且支持奖项 和 荣誉项目总数不超过 5 个。研发成果要在规定期间内获得第三方出具的证书,包 括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设计奖项应为省级以上政府部门 、机构颁发的奖项或国际性奖项 。 服务外包 品牌荣誉应为 全国性行 业机构以及境外行业机构颁发,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外包专业 协会 ( I A OP ) 100 强 、服务外包领 军 企业 和成长型企业 、校企合作示范机构等 。

       (二)开拓服务外包国际市场。

      对企业、机构、行业协会在规定期间内参加市级以上商务部门组织的境外服务贸易展会等开拓国际市场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80%的资金扶持。费用包含:展位费、布展费、场地费、广告宣传费、公共布展费、公共服务费(不含个人费用)等。已获得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扶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鼓励企业完善人才引进培训体系。

       ①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对企业在规定期间内开展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按培训费用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企业甲报期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的3%。培训费用包括师资费用、场地费用、教材费用、委托培训费用等。

       ②中高端人才引进。对服务外包企业在规定期间引进年薪超过30万元的中高端人才,且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每人次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四)鼓励企业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以企业在规定期间内实际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汇金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9年6月30日最近一期1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注:根据《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业务合同包含产品且明确服务费用占比,如占比高于参考比例的,将按参考比例予以折算计算业务规模。


       申请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的企业,对每个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资金支持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具体申报条件

       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1) 申请企业应 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服务外包信息管 理应用” 如实填报 《服务外包 统计报表 制度》 规定的报表 。

       (2) 申请的行业协会、 院校等单位应 开展服务外包相关促进工作 。

       (3) 业 务规模以服务外包信 息管理应用核准的 实际执行额为依据, 企业在规定期 间发生的国际服务外包 执行金额 应 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

       ① 申请研发设计品牌 、开拓国际市场 、企业人才引进培训等项目 ,企业 规定期间国际服务外包 执行金额 应 不低于50万美元 。

       ② 申请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项目 ,广州市内辖区企业规定期 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500万美元,佛山 、东莞 、珠海 、中山市辖内企业 规定期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200万美元 ,其他市辖内企业规定期间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金额应不低于100万美元。



申报材料

       申请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支持项目的企业(单位),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央财政2019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事项)资金申请表(附表1)。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文件:包括单位基本信息,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情况,申请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承诺书。

       (4)符合申报条件的业务汇总表(附表S)。

       (5)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服务外包合同、协议及其翻译件复印件(非企业不需提供)。

       (6)企业国际服务外包收入明细清单及证明材一料,包括银行出具的收汇凭证(复印件),涉外收入申报单(复印件)。承接跨国公司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而由跨国公司境内机构代为支付的服务外包业务收入,需提供相关业务凭证复印件(非企业不需提供)。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8)根据申请支持项目的不同,企业(单位)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申请研发、设计和品牌建设支持项目。

       一一《研发成果、设计奖项、品牌荣誉情况表》(附表6)。

       一一研发成果、设计奖项、品牌荣誉相关证书或有关凭证复印件,境外机构出具的荣誉证书要提供中文翻译件及有关公证文件复印件。

       一一研发成果、设计奖项、品牌荣誉与服务外包产业相关性说明。

       一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②申请开拓服务外包国际市场支持项目。

       一一参展企业(单位)与境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复印件。

       一一支付参展费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发票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

       一一场地费、广告宣传费、公共服务费票据或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

       一一举办活动的凭证(组展通知、签定的协议)复印件(行业协会提供)。

       一一举办活动的费用预算及决算报告(行业协会提供)。

       一一活动总结报告(行业协会提供)。

       一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参展、活动的图片等)。

       ③申请鼓励企业完善人才引进培训体系支持项目。

       1)申请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项目:

       一一培训情况报告,包括员工学历结构,研发人员占比,培训形式、培训内容等。

       一一针对培训费用的规定期间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一一规定期间培训费用发票或培训支出凭证单据复印件。

       一一培训人员清单、课程表及考核结果等资料。

       一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申请中高端人才引进支持项目:

       一一引进高端人才身份及学历证明复印件。

       一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一一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个人所得税缴费明细(纳税需超过半年)。

       一一社保缴费明细(含社保基数等信息)。

       一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④申请加快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支持项目。

       一一规定期间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情况表(附表7)0

       一一规定期间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一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7日

申报流程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商协会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支持范围、申报条件、佐证材料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填报本单位申报表(附件 1)、申报声明书(附件 2)和出访费用申请表(附件 3),提交所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请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于 2019 年 9 月 5 日前上报我厅,逾期不予受理。省属企业集团、省级行业商协会申请材料径报省商务厅审核。

  (二)佐证材料包括实际发生费用明细、申请报告、人员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签证费、保险费、防疫费单据等。其中费用单据以外币作价的,以单据日中国银行外币牌价(中间价)为折算基准折合为人民币。

  (三)为加强对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全面、实时、动态监管,各有关单位的资金申请,同步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 (zxzj.mofcom.gov.cn)上报。系统申报情况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华,电话:83992247,电子邮箱:fumaoke@fscom.foshan.gov.cn)

政策依据

2014-04-09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