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
发布时间:2018-09-29 浏览量:491 收藏
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本专题以股权投资方式扶持。
按粤府办[2013]16号文、粤财工[2013]280号文和粤财工[2014]518号文等有关规定,对申报企业进行直接投资的,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通过合作发起专门的项目公司形式实施股权投资的,财政资金出资额占项目公司的股权不超过其总股本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由科工信和财政部门按“一事一议”研究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市、区、县持股),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
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
1.在珠海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近5年来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2.申报企业属于装备制造业企业,或企业的申报项目属于装备制造业投资项目。
3.项目实施地在珠海市境内,属于2014年及以后新引进、新建或扩建的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核心关键技术、有市场前景的项目,符合省、市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的方向,主要包括:工作母机制造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高端海洋工程及海上风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通用航空及卫星应用、节能环保装备、光电装备、高端医疗装备、智能通信设备、智能电网设备、高端打印设备等装备制造业。
4.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
5.项目建设已启动。
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
1. 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建设专题项目资金申报表(附件2-1)。
2. 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4)。
3.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5)。
4.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参照附件3编写)。
5. 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6. 同意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企业无董事会的,须提供企业同意参与的相关决策文件)。
7. 由发改等部门出具所申报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明确有项目投资总金额、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提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8.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环保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环保文件(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说明文件和其他环境评价文件,若没有环评批复文件则需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对项目的说明文件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9.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国土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国土资源文件(包括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土地购买合同(协议)、土地拍卖过户手续、土地及厂房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0. 项目若有新增建设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规划选址文件(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规划选址说明及其他规划选址说明文件的复印件,需在表中说明类型,若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且没改变用地性质的,无需规划选址意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1. 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等,完整提交相关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注:被相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审计机构不予采信。
12. 2017年度缴纳税款证明复印件(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但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13. 与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或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所有人为申报单位)。
14. 本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2-1-1)。
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5点半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达市工信局工业科(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8室),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