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广东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中药材产业化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发布时间:2019-09-05 浏览量:804 收藏
(一)在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省内中医药工业生产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信息化建设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项目,积极予以支持。
(二)支持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申报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执行。
(三)鼓励各地对中药材产业化基地开展仓储物流基地、科研基地等相关扩展项目建设方面提供土地、资金、融资支持,推动中药材生产产业链的全面发展。
(四)对达到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产业化基地建设验收标准》的基地,省中医药局牵头向国家推荐为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产业化示范基地。
中药材产业化技术支撑服务平台建设
(一)申报主体主要要求
申报主体应为从事中药材生产技术服务单位,有一支学科配置齐全、常年从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研发和技术服务的队伍(10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3人以上),已建立运行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
(二)建设内容要求
——目标:建成后能为广东中药材产业化提供两方面较好服务的技术平台。一是成熟共性适用农业技术、规范化生产技术的培训、推广和应用,为中药企业和药材基地培养急需的技术人才;二是为药材生产共性技术障碍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内容:包括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硬件包括用于技术服务平台所在地及其分支机构的设施改造、设备及工具的配备;软件包括技术服务资料、服务机制、服务队伍建设,同时形成药材基地和服务平台互动反馈机制。应明确能够为广东提供药材种植(养殖)技术服务的具体内容。
——建设方式:由符合主体要求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中药材生产科技服务企事业单位独立承建,或由产学研实体共同承建。
(一)申报表
(二)基地建设方案
(三)其他附件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GAP证明、GMP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土地权属、租赁证明等)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本地区农业农村局、中医药主管部门积极发动企业,按照基地建设方案和有关要求组织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与电子版一式一份,于2019年10月31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处。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手机及微信:18588659989;
省农业农村厅 郭奕生,电话:020-37289240;省中医药局 李新,电话:020-13889908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