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02 浏览量:425 收藏
采用事后补助方式进行资助,资助经费划拨到申报单位账户。
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2018年营收低于4亿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2018年营收达4亿(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东莞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一)企业具备工业互联网实施部署所需的工业控制网络、数字化设备、生产及管理数据、办公网络和各类应用系统(软件)等要素条件。
(二)企业在“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的基础上,实现设备智能化管理、生产制造管理或供应链管理规范化、云端化。
(三)每个申报单位每批次限报“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或“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其中1项。其中,对于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的单位,须达到以下两个必要条件才能申报:
1.需与“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同时评估,且“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评估分达到80分(含)以上;
2.上云设备数量为10台(含)以上。
(一)封面及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申报材料”,标明申报单位、申报方向、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评估申请表。(申报单位均需填报)。
(三)2019年东莞市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评估申请报告(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评估的单位填报)。
(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最近一个月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备注说明:请企业如实填报数据,营收及利润数据最终以统计局口径为准)
(六)项目涉及的相关设备及信息化系统明细表(2016年1月1日后投入,并附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
(等级评估是对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水平的评定,不按投入百分比进行奖补,纳入奖补范围的企业,同一档次按同一金额进行奖励。申报表中所填报的设备、信息化软件与系统等投入情况,仅作为甄别项目真实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参考依据,相关票据不需加盖财政资金资助备注章,不影响其他按投入百分比奖补类项目申报)
(七)申报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
(八)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两化融合贯标、信息化专业认证等相关资质证书、科研实力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人员资质证明、企业所获各级政府奖励,以及现场和装备照片、软件或系统界面截图等。
(九)评估自查评分表。
2019年6月18日-2019年7月20日
(一)项目申报。市工信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登陆“智造东莞”服务平台(http://im.dg.gov.cn/),网上填报工业互联网项目申报资料,并上传有关附件。(具体填报要求详见“六、申报资料及要求”)
(二)初步审查。市工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及和书面评审,并结合企业申报情况以及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情况,整理筛选出通过初步审查、需进行现场评审的项目清单。
(三)现场评审。市工信局组织及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上述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环节后,申报单位需根据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档提交市工信局。为确保评审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申报单位应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要求,申报单位应将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清单(附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报告、财务报表等材料原件准备好,以备专家核对。评审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涉嫌造假行为,将直接中止评审验收程序。
2. 安排人员引领评审专家现场考察和演示系统功能。
3. 针对“工业互联网应用乙级”和“工业互联网应用甲级”评估的具体要求,申报单位使用PPT形式对项目内容进行简要汇报,并接受评审专家的质询。
(四)综合评定。专家组根据书面及现场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通过评审的企业名单并提交市工信局审定。
(五)社会公示。市工信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预算安排,拟定资助计划,并在“智造东莞”平台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资金下达。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项目将纳入资助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联系电话:22228101、22381515 杜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