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项目
发布时间:2018-01-05 浏览量:677 收藏
对科技金融工作站开展的科技金融服务活动项目,按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或机构每年获得此类活动资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一、专题内容
本专题的支持对象为:广东省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东莞分中心和经市科技局认定的科技金融工作站。
二、申报条件
开展论坛讲座、学习培训、项目路演、成果对接、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和投融资数据库建设、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其它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或项目,并已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活动备案的科技金融工作站。
三、申报要求
(一)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或项目开展的时间必须是2021年11月11日之后发生且在科技业务管理系统通过备案的。
(二)纳入财政资助范围的费用明细如下:
1.专家费(包括专家劳务费、食宿、交通费等,据实核算,不超过市财政标准);
2.场地费(包括场租、布置、设备、印刷等费用);
3.工作经费(包括活动策划、供需信息收集、对接、洽谈、考察、组织、主持、翻译等费用);
4.宣传费(包括广告牌、展板制作,宣传单印制,广告公司设计费等,最高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10%)。
(三)科技金融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论坛讲座。通过论坛讲座的形式,邀请国内科技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交流相关政策经验,邀请科技银行、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服务推广,邀请已成功上市(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或成功登陆新三板的科技企业分享经验等。
2.学习培训。组织科技金融专员或邀请国内科技金融领域的专家面向企业开展科技金融、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科技产业政策培训、企业股改上市实操培训、企业财务总监和董秘培训等。
3.项目路演。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项目路演活动。
4.成果对接。组织开展技术成果与相关投融资机构对接活动。
5.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和投融资数据库建设。组织当地金融资源和梳理企业需求,积极参与、协助和东莞分中心建设、宣传我市科技金融服务网站和投融资数据库。
6.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当地科技企业,积极参与、协助和配合东莞分中心推进我市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7.其它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或项目。
(四)对机构举办其他类型活动同时附带科技金融服务活动内容的,仅对涉及科技金融服务部分的活动支出进行资助。对所提供票据无法界定为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支出范畴的,不予资助。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填写申请表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情况报告(包括活动内容、规模、经费、取得成效等);
(三)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费用支出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费用支出凭证、发票、付款记录、委托合同等,审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核实);
(四)活动主办或承办机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佐证材料(包括活动剪影、活动参加专家及人员签到表等)。
2022年10月26日前
(一)项目申报受理。请通过备案的单位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市科技局本次受理2021年11月11日至今举办的活动。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10月26日前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提交。
2.网上审查。请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2年10月28日前完成网上初审。
3.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须打印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于2022年11月2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处。
(二)活动经费核算。申报材料受理后,市科技局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的活动经费进行财务审计,并核定科技金融服务活动的活动成本、规模和预期效益等,审核通过后按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报单位。
联系人:卢月明
联系电话:22831347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