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科技项目 东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认定资助
发布时间:2016-09-14 浏览量:629 收藏
市科学技术局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予以奖励: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评估结果为良好的,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
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12日17:00前填报材料;
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2.0(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index,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开通后至2024年1月12日17:00前,登录管理系统完成评估材料填报。填报入口:项目管理——绩效管理——填写绩效评价调查表。
(一)业务咨询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尹佩甄、蹇玮:22112165;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张宇驱、叶婉雯:22831330。
(二)系统技术支持
刘攀:2283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