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

    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支持政策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措施(以下简称“税务十条”)。据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需要多部门的联防联控,广东省税务局立

    2020-02-01

  • 广东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广东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0-02-13为切实做好广东省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从6方面着力加大企业和职工政策帮扶力度。一是全力确保重点企业复产用工。将省政府明确的“对疫情防控必需、城乡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供港供澳

    2020-02-13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卫生健康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期,即将迎来农民工等人员返岗复工和高校毕业生求

    2020-02-05

  •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现就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本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

    2020-02-06

  •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

    2020-01-31

  • 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161号)作出修改:(一)将第二条“专项资金”修改为“补助资金”。(二)第二条增加“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按照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管理,实施期限至2022年。”(三)删去第三条。(四)将第四

    2020-02-21

  • 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把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2020-02-20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督导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还不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

    2020-02-20

  • 关于印发《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计划”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4月24日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领航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支

    2024-04-28

  • 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省政府办公厅2024年4月3日广东省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进一步推动我省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治理体

    2024-04-26

  • 塘厦镇龙背岭优质产业空间改革试点项目企业入库遴选管理办法

    塘厦镇龙背岭优质产业空间改革试点项目企业入库遴选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委、市政府“坚持制造业当家,构建‘大招商’格局,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高品质、低成本空间产业空间建设工作方案》(东府办〔2023〕7号)文件精神,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东实集团)选址塘厦镇打造龙背岭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项目(该项目拟定名为:东实·塘厦创智园),通过“

    2024-04-26

  • 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细则》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4月24日

    2024-04-25

  •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广东省税务局、人行广东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24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代章)2024年4月23日(联系人

    2024-04-24

  •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部署要求,促进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质量提升,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中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检测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2024-04-24

  •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有关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现将修订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科技部财政部2024年3月31

    202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