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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工业互联网虚实结合平台的研究”等21项科技特派员项目拨付二期经费和退回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以往年度东莞市科技特派员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验收结果,现将“工业互联网虚实结合平台的研究”等21项科技特派员项目拨付二期经费和退回资助经费(详见附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后符合拨付二期经费条件的单位,其经费由我局按有关要求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
二、验收后须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的单位,请项目承担单位于5月31日前将退回的资金划入如下账户,同时将转账凭证发到我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邮箱:kejijusfk@dg.gov.cn。转账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2024年市科技特派员验收项目退回的市财政经费。
开户行:东莞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账户:500008801002866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7日
(联系人:翟伟斌、刘瀚之,联系电话:2283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