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广州市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及提升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征集
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及提升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征集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及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指出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助力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做实做强做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我会拟制定《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及提升规范》团体标准,现诚意邀请各相关单位参与团体标准起草,相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团标名称及内容
团标名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及提升规范
团标内容:推动科技企业/高企的专精特新发展培育,促进行业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二、参编作用
(一)参与标准的编写及标准申报,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能力及执行能力;
(二)企业可树立行业知名品牌,提高行业内影响力,筑建行业质量保护壁垒,获得市场认可;
(三)进一步扩大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凸显参与单位创新服务优势;
(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的团体标准起草人和参编人在职称评定中增加评分权重。
三、参编条件
(一)致力于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
(二)支持标准化工作,愿意提供实验验证、数据共享、会议协办等相关标准制定文件;
(三)积极参与项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制定。
四、起草单位享有的权益
(一)积极参与标准内容讨论及建设,将在标准前页署名单位和起草人;
(二)团体标准发布后,免费获得所参与修订的正式文本一份。
五、起草单位的义务
(一)坚持参与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任务;
(二)能够共享本单位业务范围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起草提供参考;
(三)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六、参编方法
请有参与意愿的单位填写附件申请表及确认回执,将电子版申请表反馈至我会邮箱:gzhtea2023@126.com,交我会秘书处审核。
七、截止时间
请于1月25日前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