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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拟资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东市监〔2022〕16 号)和《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东财规〔2021〕2 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经材料审核、征求意见等程序,拟对符合条件的5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如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自通告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办公区认监科(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1号楼308室);
联系人:严伟铿;联系电话:0769-23102910。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附件:2023年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拟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