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拨付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第二期)和智能车间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
关于拨付2022年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工厂(第二期)和智能车间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我局认定了14个智能工厂和18个智能车间项目。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坚持以制造业当家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2023〕1号,简称市政府“一号文”)、《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工信〔2023〕47号)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2〕215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对符合要求的14个智能工厂拨付第二期资助资金2858.53万元,对18个智能车间项目的申报单位拨付资助资金3506.08万元,合计安排资金6364.61万元。
请有关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及管理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工信局反映。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杜怡然,联系电话:2222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