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征集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新型化工材料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征集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新型化工材料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量:104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26/2023-06-25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征集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新型化工材料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部署和《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市科技局与出资方通过共建资金池的模式设立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智慧民航、新型化工材料项目,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和强度

  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智慧民航、新型化工材料项目,按照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强化统筹管理,统一经费使用、统一评审程序、统一项目管理,经费采用“包干制”,项目分为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资助额度分别为每项6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请人要求

  1.申请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请单位填写申请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大学要填写到学院;中央驻津大型院所要填写到部、室;大型企业集团要填写到项目法人单位。

  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鼓励不同单位与不同学科研究人员之间的融通创新,但不允许将项目分解成独立承担的子课题。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书。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人员,青年项目申请人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应未满35周岁,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应未满57周岁。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申请人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应未满60周岁。

  (二)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智慧民航、新型化工材料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0月,青年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面上和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三)申报项目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查重

  (1)申请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参与2项及以上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2)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承担有未结题的市级基础研究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其他成员查重

  同一人(包括未毕业的学生)参与3项及以上项目的,不再支持。

  4.项目单位查重

  除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面上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创新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帮扶、科普、“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金融、补贴奖励等项目外,企业获得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项;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其他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再支持。为鼓励有一定基础的项目申报单位加大研发力度,企业集团、转制院所和整编制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领军企业以及承担有科技领军培育重大项目的企业不限项。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五)申报书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六)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自主申请、局级主管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申报。

  (一)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多元投入重点项目”、“多元投入面上项目”或“多元投入青年项目”,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00至2023年6月25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00至2023年6月29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

  项目审查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9:00至2023年7月7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

  (五)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通过评审、公示等流程后确定立项项目,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四、其他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天津市应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智慧民航、新型化工材料项目,市科技局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9日下午17:0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022-58832982、022-58832857(市科技局基础处),022-23106167(技术支持),022-28355207(项目审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