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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工促生产的若干措施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日趋平稳,为进一步深入做好“双统筹”工作,支持有需要的企业稳定有序生产,做好春节前后留莞务工人员和群众的服务工作,营造欢乐祥和、温暖舒心的春节氛围,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扩大企业参加境内展会支持范围,在《粤贸全国东莞活动目录(2022年)》基础上将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展览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行业专业展会纳入支持范围;对同时举办线上展的,按照实际建设或使用费用的50%给予支持。为重点企业赴境外开展经贸活动提供快速办理证件等“简易办”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二、支持企业降低生产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安排8400万元经费,市镇财政按3:7比例分担,对经市工信部门认定的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50%)的重点企业,按企业当月用电费用3%的标准进行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安排2000万元经费,市镇财政按3:7比例分担,对企业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20日期间招用新来莞的异地务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满3个月,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安排4500万元专项资金,对跨境陆路运输每车次补贴20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0万元/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指导辖内银行机构适度降低授信门槛、简化授信程序,持续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安排700万元经费,市镇财政按3:7比例分担,对制造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月20日期间获得在莞银行机构新发放的、单笔不少于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补助,贴息期限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东莞供电局)
三、加强企业稳岗服务。安排500万元经费,市镇财政按3:7比例分担,发放包车返岗补贴,对企业在2023年1月28日至2月20日期间经批准以包专车形式接回员工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企业员工返岗交通补贴,每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30万元。支持机构招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我市重点用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且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按每人400元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所需资金按市镇3:7比例承担。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业提供免费对接服务,按调剂用工人数、调剂时间等给予400元/人的补助,每个机构每年不超过3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项目建设保障。支持全市重点在建施工项目,在做好疫情防控和保安全保质量前提下,全力以赴抓质量、促进度。加快财政资金支付审核办理速度,按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对于春节前后施工的工程项目,安排专人对接服务,指导建设工程检测企业做好春节前后检测服务,指导预拌混凝土企业提前做好原材料储备和保供,确保春节前后混凝土搅拌车、土方运输车等通行顺畅。(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五、开展“乐购东莞”新春促消费活动。市财政安排3000万元经费,开展岁末年初“乐购东莞”系列活动。其中,安排2500万元发放商贸业市级通用消费券,包括重点对留莞务工人员和在莞市民发放最高200元的满减消费券,鼓励全市大型商贸企业有序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倡导“过年餐饮不打烊”,安排500万元本地生活电商平台餐饮消费券,进一步丰富留莞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鼓励各镇街(园区)结合实际安排配套经费,联动开展优惠活动。分别安排900万元和500万元经费,市镇财政按3:7比例分担,对重点监测的邮政快递企业和电商平台,给予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上岗工作的快递、外卖行业一线人员每人每天50元补贴。鼓励银行机构围绕“乐购东莞”活动推出各类减费让利举措,重振“消费引擎”。强化建设莞货莞品供需对接平台,支持“莞商联”“东莞优品”等平台发展,组织东莞年货直购活动,编制食品行业年货小册子,动员广大商协会加强合作,加大优质莞企莞货推广。(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
六、开展企业新春慰问服务活动。畅通市领导与重点企业双向沟通渠道,安排市镇领导担任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在春节前后带队走访、慰问坚持生产的重点企业,并通过向企业送贺卡、感谢信等方式强化对企联络,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诉求。开展“送医上门、送药进厂”服务活动,市财政安排350万元经费,向春节前后开工达产且有需要的重点企业发放抗原、口罩等“爱心礼包”,为企业员工提供上门医疗服务以及应急药物,做好留莞员工及来莞亲友防疫药品储备、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
七、加强留莞员工人文关怀。市总工会统筹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工会经费,为留莞过年的企业员工开展各类人文关怀活动。开展“培你过年,技长一岁”活动,向务工人员免费开放1000多个培训课程。市财政安排500万元经费,向留莞群众发放文旅体消费券,倡导市内文化、体育和娱乐等行业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全力畅通各镇街(园区)社会救助热线、“民生大莞家”“双百工程”社会工作服务站(点)、“莞家驿站”等求助渠道,为留莞过年务工人员、临时遇困群众及时给予帮助。(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八、政务服务不打烊。运用好线上线下平台,实现社保、税务、车管、出入境、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等业务随时查、随时办。驻莞海关持续开展“关助力”专项行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清单式交办、销号式管理”。鼓励银行机构做好现金供应、支付结算、信贷申请等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驻莞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东莞银保监分局)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23年2月20日止,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