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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项目金秋路演暨重庆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9 浏览量:141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08-19/2022-09-11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6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项目金秋路演暨重庆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2〕23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面向国(境)外吸引优秀博士来渝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70号)和《2022年“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项目金秋路演暨重庆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要求,以博士后资助项目与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评选工作。现就开展2022年“重庆英才·智创未来”创新创业项目金秋路演暨重庆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市博新计划”,目的是围绕“四个面向”,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择优遴选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专项资助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一批创新型领军人才。拟资助25人,资助标准为60万元人民币/人·2年,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入选者优先推荐参加下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简称“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拟资助15人,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博管办)资助每人20万元人民币、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博管办)资助每人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20万元人民币(用于在渝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入选者优先推荐参加下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三)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

  博士后研究项目特别资助简称“特别资助”,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创新性、基础性研究,并给予5-30万元人民币科研资助。特等资助入选者优先推荐参加下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

 

  二、申请条件

  (一)市博新计划。

  1.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

  2. 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并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3.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

  4. 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5. 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倾斜,对围绕我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博士后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对从事交叉学科的申请人予以优先资助。

  6. 入选者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 未获得过国家“海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博新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引进计划等国家和市重点人才工程资助。

  8. 涉密项目须脱密。重点支持的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9. 重庆大学自主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资助经费按照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执行。

  (二)引进项目。

  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 申请人须为近3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申请人不能为中外合作办学博士),进站时间在2022年2月1日之后(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时间为准)。

  3. 申请人一般应为在国内没有博士后工作经历人员或新近进站人员。新近进站人员在国内的累计博士后在站时间应未满6个月(截至申报截止之日)。

  4.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HigherEducationWorldUniversity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WorldReport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hehong@helmholtz.cn)。

  5. 申请人自主联系重庆市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6. 申请人能够保证在渝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7. 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8.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9. 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10. 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三)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申报条件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及遴选

  (一)市博新计划。

  “博新计划”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确定建议人选、公示及发文”的程序进行选拔。申报和审核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9月18日。具体步骤如下: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进行网上申报。

  2. 单位推荐

  设站单位登录专技人才平台汇总申请材料,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提交至市博管办。

  3. 确定建议人选

  市博管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资助建议人选。

  4. 公示及发文

  市博管办对评审结果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发文。

  (二)引进项目。

  1. 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2022年9月11日前按照要求填写《2022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重庆专项)申请表》(附件),并提交至设站单位进行审核推荐。

  2. 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2022年9月18日前,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并将推荐人员《申请表》一式五份报送至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3. 遴选方式

  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对各博士后站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资助建议人选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进行报送确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设站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责任单位博士后资助申报资格一年。

  (二)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市外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科研工作站联合培养博士后,双方约定博士后科研成果归属我市且承诺出站来渝工作3年以上的,报经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备案核实后方可进行申报。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联系人:李  欣,联系电话:023-88152120;

  技术联系人:易老师,联系电话:18602389656;

  邮箱:cqpostdoctral@163.com;

  地址:重庆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515室。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