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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发表于:2022-04-19 关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公告


  我局于2022年4月6日发布《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征求<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专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集到的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建议人

意见

采纳情况及说明

1

张良港

第二十四条【创意设计支持】鼓励设计师工作室集聚发展。

在国际国内重要设计奖的重要奖项上,申请条件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提交,所以获奖者不一定是公司组织,有些得奖者是独立设计师,他可能只有一个工作室而已。若要吸引更多香港优秀设计师落户前海,就算他从3000件作品中获奖,但他可能只有工作室,没有公司组织,所以在公司营收这一条也可能无法达成要求。在我认识很多设计师的现况下,我是建议将"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这个条件取消,因为能够获得国际国内重要设计奖项,表示出,此一设计师都已经自费报名参加比赛,而这些国际设计奖并获奖费用至少都要2万元以上的支出,在经历过6个月的重重考核后还可以得奖,表示他设计能力足以在国际上有一定程度。因为多年前自费参加过3次日本设计奖,获得1次设计奖及入围复赛2次,所以很清楚了解能够从每年3000-4000多件作品上,还能获得国际设计奖已经是很难得的能力了。为了吸引更多香港优秀设计师,建议取消营收50万以上条件,这样可以让更多新锐青年设计师可以到前海落地,并进一步在这里赚钱过好生活。


未采纳。第二十四条政策目的是鼓励优秀的独立设计师在前海设立法人机构创业发展,吸引设计行业优质资源集聚。条款所称营业收入是指在前海新设机构的营业收入,而非设计师曾经工作的机构,要求营收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设立空壳公司套利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因此保留相关表述。

2

欣然

关于前海梦工场物业租金补贴,为了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希望能免申即享,真正做到给予企业实实在在的补贴。

解释。本办法不涉及梦工场物业租金补贴,意见已转达相关处室研处。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