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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农村电商非典型激励项目、农村电商典型激励项目)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表于:2022-03-02 关注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农村电商非典型激励项目、农村电商典型激励项目)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农村电商非典型激励项目、农村电商典型激励项目)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此次资金为2020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尾款.按照当年绩效目标继续执行。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商务厅(电商处)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杳证的线索.或谕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日-- 3月8日(共7天)。联系方式:省商务厅,020-38819850

  广东省商务厅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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