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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成都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成都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2021〕—76),按照《关于实施天府文艺“攀原登峰”工程的意见》(成宣发〔2020〕2号)和《成都市市级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就2022年度成都市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要求
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成就与新时代的伟大创造,把握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主基调,结合喜迎二十大、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天府文化、第三十一届大学生运动会、幸福美好生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主题,创作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文艺作品。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2月6日
三、申报要求
申报作品原则上为2020年10月1日以前未公开发布、发表、演出、播映的作品,包括已完成作品和制作过程中的作品。在准确把握思想性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力求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申报作品须无知识产权争议。电影、电视剧申报作品立项地点须为成都。
四、项目类别
(一)文学类(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儿童文学、网络文学等)
(二)影视类(包括电影、电视剧、短视频、广播剧等)
(三)舞台艺术类(包括戏曲、话剧、音乐剧、舞剧、歌剧、杂技剧、木偶皮影曲艺剧、交响乐、管弦乐等大型舞台作品。)
(四)音乐类(包括歌曲和乐曲,不包括MV制作)
五、项目报送
请于12月6日17:00前按程序和申报要求将参评作品报送指定地点,逾期未报送的作品不予参评。各类作品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形成申报材料报送。联系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宣传工作处 李雪琴;联系电话 18981891986。
报送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10楼。
附件:
1.成都市2022年文艺创作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2.成都市2022年文艺创作扶持经费项目申报表
3.成都市2022年文艺创作扶持经费项目生产创作报告(范例)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