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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 浏览量:106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7-12/2021-07-14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奖励,贷款贴息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便函〔2021〕669号)要求,现组织相关项目的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

  (一)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1.扶持对象

  2021年6月30日及以前认定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含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高成长企业)。

  2.扶持范围及额度

  上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材料

  (1)2022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0年度税务申报表或税审报告;

  (4)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利息发票、利息支付单据、银行流水等借款凭证复印件(字迹清晰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等能证明企业真实性及贷款(利息)真实性的材料。

  4.工作要求

  (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2)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二)创客广东大赛落地奖补项目

  1.扶持对象

  “创客广东”大赛获奖落地并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单位。

  2.扶持范围及额度

  对2020年“创客广东”大赛省50强项目在我市产业化落地,自获奖之日起1 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投资机构和被投资企业之间不能有关联关系,即股东/法人/高管不能重合),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已奖补项目除外)。

  3.申报材料

  (1)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落地奖补项目入库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复印件);

  (3)投资机构与所投资企业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银行入账回单凭证。

  4.工作要求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申报时间和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周三)前,申报材料双面制作,一式两份装订成册,7月12日(周一)至14日(周三)送至市工信局党员活动2室进行项目真实性、利息支付或股权融资等情况审核。递交申报材料时,带备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完毕后原件当场退回(不接受材料快递);提交项目申请表可编辑电子档。


  三、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受理科室:中小企业服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联系人:刘捷、翟惠敏,电话:22220025;


  附件:

  1.2022年专精特新等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申请表

  2.2022年创客广东大赛落地奖补项目入库申请表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6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