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报告原文
大力简政减税减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要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深圳实践
5年来,深圳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主线,持续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商环境水平居全国前列。
率先在全国试点商事制度改革。自2013年以来,深圳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商事登记门槛大幅降低,登记便利度大幅提升。在广东省社科院组织的便利度评估报告中,深圳的便利度连续两年排名第一。
简政减税减费力度不断加大。仅2017年一年,深圳就取消、下放市级行政职权175项,清理规范市直部门行政职权中介服务事项24项。特别是近3年来,深圳为企业减负力度逐年加大,2015年减免企业税负698亿元,2016年为企业减负超过1200亿元,2017年为企业减负1369亿元。
得益于良好的营商环境,深圳市场活力、创新活力充分迸发。去年,深圳新登记商事主体55.2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36.2万户;深圳新增世界500强企业2家,累计达7家;民间投资增长22.5%。来自深圳市工商联的消息,2017年深圳市商事主体增幅以及创业密度继续保持全国第一,25家深圳企业入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40家深圳企业成为广东民营企业100强。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7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深圳营商环境位居第三。而刚闭幕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八届年会”上发布的《亚布力论坛·新华中国营商环境指数》显示,深圳营商环境居内地城市前列。
据了解,今年深圳将落实《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从营造更加开放的贸易投资环境、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更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更美丽更宜居的绿色发展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6个方面,着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目标任务
市委六届九次全会提出,坚定不移营造更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坚持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市场最具活力、综合成本最佳的营商环境。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