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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已于2021年6月11日启动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范围及条件、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申报时限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你们按照《通知》及附件的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其他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放时限
本次项目申报依托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单位开放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18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申报单位不能再在系统提交(含修改后再次提交)。
二、关于限项推荐类项目
(一)创新产品类项目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产品类项目,由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先行完成网上申报,待网上申报结束后,由市科技局于7月2日组织专家评选,再根据评选结果择优向科技厅、财政厅推荐不超过3个项目,并同步在系统内完成推荐,未获得推荐的项目,将在系统内作退件处理并标注退件原因。
(二)“百城百园”国家创新型城市项目
“百城百园”国家创新型城市项目,按照2020年明确的“智慧城市”主题,围绕城市智慧管理、智慧社区、城市紧急医学救援、智慧交通、智慧双创平台、数字农业农村数据平台等六个领域,由各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先行完成网上申报,待网上申报结束后,由市科技局于7月2日组织专家评选,再根据评选结果择优向科技厅、财政厅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并同步在系统内完成推荐,未获得推荐的项目,将在系统内作退件处理并标注退件原因。
(三)“百城百园”国家级创新园区项目
“百城百园”国家级创新园区项目申报,由成都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确定不超过2个项目,并以推荐函的形式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对照成都高新区推荐的项目在系统中向科技厅推荐,非成都高新区确定的项目,市科技局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首次提交截止时间
因项目申报受理量大,每个项目需审核内容较多且为人工审核,从各申报单位完成审核提交后到我局出具审核意见需一定时间(视待审核项目数量而定),为确保推荐审核意见为“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有足够时间按要求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各申报单位首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17时,逾期因修改时间不足等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关于推荐单位审核意见查询
因推荐单位在系统出具审核意见后,系统无短信提示功能,请各申报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项目待推荐单位审核排队情况(注:推荐单位按照申报单位在系统审核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审核)、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并根据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做好补充相应材料、及时再次提交相关工作。对于限项推荐类项目,在完成择优遴选工作(创新产品类项目、“百城百园”国家创新型城市项目采取专家评选,“百城百园”国家级创新园区项目由成都高新区确定)之前,市科技局在系统均不作向上推荐,待择优遴选结束后,根据结果再在系统向上推荐。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时间
(一)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窗口,电话:86924834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 9:00-17:00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