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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平镇2020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的通知

发表于:2021-04-02 关注 

关于开展常平镇2020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的通知

  为充分调动我镇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我镇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我镇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现开展常平镇2020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对在我镇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请符合条件及有意向申报的单位或个人填写《常平镇2020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申报表》和《申报人基本情况》(附件1)盖章纸质版于4月20日前报送至我局(地址:常平镇荔园路10号外经大厦1楼)。


  附件:常平镇2020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方案


常平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4月2日


  (联系人:丁卓坤,联系电话:83331646)


常平镇2020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方案


  为充分调动我镇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进我镇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我镇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和《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粤府办〔2018〕33号)有关精神,现开展常平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活动(以下简称评选活动),对在我镇经济建设和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进行表彰。为更好地开展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评选方案:


  一、奖项设置

  常平镇2020年度十大科技创新人物奖


  二、评选对象

  1、凡在我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科技管理、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教育等工作,且具有相当的创新能力、引领作用、创造效益,为我镇科技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均可参加常平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选。

  2、参选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无失信行为记录。


  三、评选条件

  科技人员近3年来在服务镇域各行业、系统、领域的科技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参加评选:

  1、在科学技术应用研究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市以上科技类奖项的获得者;

  2、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科技转化运用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技术水平达到省内先进的成果;在引进、消化、吸收或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中作出创造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科研人员;

  3、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工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科技工作者;

  4、在科技管理工作中,运用现代管理知识,通过改革和创新,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科技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技工作者;

  5、在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提升全民科学技术素养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科普工作者;在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工作中有创新发明、教育模式创新的科普工作者;

  6、在促进科技产业与金融产业融合发展,通过金融助推科技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科技金融从业人员。


  四、评选流程

  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信用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评审。评审专家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标准,坚持以创新能力、创新质量、实际贡献为导向,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客观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落选人不再降格参评。主要评审环节包括书面评审、会议评审等。

  1、书面评审:书面评审主要从镇经济发展局及镇人社局等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2020常平十大科技创新人物评分标准》,对申报人进行单独打分,并按平均分综合计算得分。

  2、会议评审:评审委员会按总分形成申报人评分排序结果,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奖项目。

  3、确定拟奖名单: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书面评审和会议评审情况,确定申报人拟奖名单。

  4、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


  五、评选方案

  1、奖励人选采取本人自愿申报、申报人所在企业单位推荐、以及所属村社区、商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申报人应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并须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价证明材料,在 月 日前报送镇经济发展局。

  2、由镇经济发展局牵头,会同镇人社分局等单位组建评审小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通过书面评审、会议评审等步骤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常平镇经济发展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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