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松山湖转发《关于推荐第十五批上市后备企业的函》的通知
转发《关于推荐第十五批上市后备企业的函》的通知
园区各单位、企业:
现将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第十五批上市后备企业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参与东莞市第十五批上市后备企业认定的企业,认真对照有关申报条件,按要求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于4月23日前报送至松山湖科教局金融工作科。4月30日前,将经松山湖管委会加具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报送至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东莞市金融工作局)。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市金融工作局联系人:陈文涛,东莞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2831549,地址:市政府北楼三楼市金融工作局金融发展科;松山湖联系人:叶彬,松山湖科技教育局金融工作科,电话:22891108、13712839133,地址:松山湖管委会A5栋201室)
附件:
1.松科教发〔2021〕11号(转发《关于推荐第十五批上市后备企业的函》的通知)
2.附件1:关于推荐第十五批上市后备企业的函
3.附件2: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认定条件、申报上市后备企业资料目录和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