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东莞市关于第一次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第二期)的通知
关于第一次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第二期)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第二期)申报指南(粤商务贸函〔2020〕180号)文有关精神,现拨付2020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第二期)共4,492,473元。
由于当前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余额为3,170,394元,不足以全额支付上述项目,本次按比例拨付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第二期)项目合计3,170,394元,剩余1,322,079元待省下达资金后,再进行拨付。
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财务处理。如有疑问,请致电: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22806513 22995396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中央资金(开拓重点市场第二批)(第一次拨付)拨付表.xls
东莞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