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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面向海内外引进第十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创业领军人才)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量:130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人社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3-16/2020-04-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奖励,创业补贴 ,人才补贴
  • 资助金额 :
      3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东莞市面向海内外引进第十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公告创业领军人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为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智力支持,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2018〕32号)、《关于调整<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部分配套实施细则及办理规程的通知》(东人才办通〔2018〕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东莞市面向海内外引进第十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扶持领域

  引进2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科研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外行业领先地位,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其中:

  (一)创新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引进后6个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属于已签定正式聘用合同,需在提交申报日算起两周年以内。引进后需在莞连续工作时间5年以上,从国(境)外引进的每年在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科研技术成果对解决我市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项目技术攻关和工艺操作难题起重大关键作用,有显著的效益前景;

  2. 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对某一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其科研成果处于本行业(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高度认可;

  3. 在我市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能够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

  4. 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

  (二)创业领军人才应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合作创业的成功经验,具有主持研发成果成功实施产业化的经历;或曾任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研发机构中高层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所主持的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与本人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2.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的核心技术成果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

  3. 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4. 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以领军人才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30%。

  5. 拟建企业的领军人才自确定为资助对象后,需6个月内注册法人实体;已创办企业的,其成立时间需在5年以下。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注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即日起可登录“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59.37.20.103/jsrc/login2.jsp),或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dghrss.dg.gov.cn/)链接进入系统,分别注册个人账号和单位帐号。

  (二)在线申报(即日起至4月30日)。申报人需以个人帐号登陆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东莞市引进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或《东莞市引进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以及相关附件材料,并按系统要求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申报单位审核(5月7日前)。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后,按系统要求提交至归口镇(街道、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以下简称“分局”)。尚未在东莞市创办企业的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可直接通过系统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意向落地的镇(街道、园区)分局。

  (四)镇(街道、园区)分局审核(5月12日前)。申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归口镇(街道、园区)分局后,由分局在系统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五)监理机构审核(5月29日前)。镇(街道、园区)分局审核通过后,由监理机构在系统上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6月7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局”)通过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可打印装订申报材料;未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与审核意见在线退回申报人。

  (七)提交纸质申报材料(6月12日前)。通过市局线上审核的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携相关附件材料原件提交至各镇(街道、园区)分局。各分局审查纸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并核验相关附件材料原件(原件核验后交还申报人)后,加盖分局公章并统一送至市局。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连同附件材料一式10份,合并编写目录,双面复印,胶装成册,外文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其中,附件材料应包括:

  1. 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 国内外任职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

  3. 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成果,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荣誉与奖励证书;

  4. 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两年财务报表等企业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电子版为PDF格式,《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一份。

 

  五、扶持政策

  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后给予以下资助和扶持:

  (一)创新启动资金。对我市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 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其中在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后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二)创业启动资金。对我市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三)创新奖励资金。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

  (四)创业奖励资金。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六、联系咨询方式

  (一)分局联系方式

序号

分局

办公电话

业务受理地址

1

莞城

22385869

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309号浩宇大厦

2楼13号窗口

23030511

2

石龙

86110668

东莞市石龙镇利华街3号石龙人社分局

2楼人才服务窗口

86110546

3

虎门

88729052

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305号富民商务中心

15楼综合服务中心30号窗口

4

东城

23398921-804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71号东城人社分局

1楼就业大厅4-5号窗口后排位置

23398921-803

5

万江

23159479

东莞市万江街道徐屋街10号政务服务中心

2楼31-32号窗口

22179978

6

南城

28057023

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长生水路8号

1楼2号窗口

7

中堂

88119718

东莞市中堂镇北王西路7号

2楼大厅1号窗口

8

望牛墩

81318192

东莞市望牛墩镇金牛路2601号综合服务中心

16-18号窗口

9

麻涌

88221231

东莞市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1楼40号窗口

81903309

10

石碣

86388911

东莞市石碣镇刘屋村杨梅路12号

人力资源服务厅1楼就业窗口

11

高埗

88731132

东莞市高埗镇高龙路西11号办事大厅

1楼1号窗口

12

洪梅

88438666

东莞市洪梅镇中兴路6号综合服务中心

1楼大厅21-22号窗口

13

道滘

88837779

东莞市道滘镇原社保大楼办事大厅3号窗口

14

厚街

85033966

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4号厚街人社分局

1楼大堂就业窗口

85821808

15

沙田

88860611-803

东莞市沙田镇沙田大道96号劳动大楼

2楼人才办公室

81262162

东莞市沙田镇同福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

1楼11号窗口

16

长安

82112345-2302

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政务服务中心

1楼18号窗口

17

寮步

83269060

东莞市寮步镇香市路劳保大楼3楼办公室

83269061

18

大岭山

85619977

东莞市大岭山镇莞长路旁综合维稳大楼

3楼305室

19

大朗

83204567

东莞市大朗镇富民大道洋乌富升路8号

大朗人社分局1楼112室

83203303

20

黄江

83363572

东莞市黄江镇龙芯三街2号2楼人才服务股

21

樟木头

87123986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3号

1楼就业服务大厅

87793303

22

凤岗

82522506

东莞市凤岗镇永盛大街政通路15号

2楼培训就业办

23

塘厦

87882627

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塘厦人社分局

4楼培训就业办

82076629

24

谢岗

82333033

东莞市谢岗镇振兴大道121号2楼人才办公室

25

清溪

87302769

东莞市清溪镇清溪大道299号综合服务中心

3楼培训就业办

87306818

26

常平

81088180

东莞市常平镇站前南路常平人社分局

3楼人才股办公室

27

桥头

83421128

东莞市桥头镇宏达七街3号桥头人社分局

1楼培训就业办事大厅1-2号窗口

28

横沥

82181221

东莞市横沥镇财贸路11号横沥人社分局

1楼大厅

29

东坑

89300378

东莞市东坑镇政府南楼政务服务中心

2楼42-44窗口

89300303

30

企石

86738082

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综合服务中心

3楼17号窗口

88077009

31

石排

86525998

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8号楼1楼

政务服务中心42-43号窗口

32

茶山

86411840

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

1号厅10-11号人力资源窗口

33

松山湖

22891329

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2号市民中心

4楼松山湖人社分局404室

 

  (二)监理机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69-22113208

  (三)市局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69-22836652

  (四)其它联系方式

  咨询QQ群号:1076405312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