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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19年度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7 浏览量:178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01-17/2019-03-06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人才补贴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2019年度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现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杭州市“115”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及时组织有关外国专家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国(境)外智力项目,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本计划资助,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2019年我市将重点支持以下产业和领域实施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

  1. 以信息经济、智慧应用为引领的“一号工程”相关产业;

  2. 与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相关的项目;

  3. 高端装备制造、时尚产业、文化创意、金融服务、旅游休闲、大健康等产业;

  4. 农业和传统优势产业;

  5. 教育、卫生和城市建设等民生相关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须在该单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或担任某项工程、技术、项目和学科的负责人(带头人),且原则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1个年度内在杭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杭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境)外知名企业或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人才;

  4.高层次国(境)外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5.其他急需或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企事业单位实施的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应为引进国(境)外(包括港、澳、台)技术、管理专家来杭帮助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优秀项目予以资助。

 

  三、资助方式

  (一)对引进的高端外国专家实行年薪资助。资助金额按各单位与外国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的年薪高低分为30(含)-50万元、50(含)-80万元、80(含)万元以上3个区间,分别按年薪的40%、50%、60%的标准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对引进的国(境)外智力项目实行项目资金资助。按重点项目优秀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资助。

  (三)以上资助,市属单位资助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区、县(市)属单位资助资金由市和区、县(市)财政各承担50%。

  (四)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及同一项目中的相关专家不同时享受年薪资助和项目资助。

  (五)市本级财政所需资金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已获杭州市级其他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外国专家项目,不再重复资助。

  (七)对聘请的各类外国专家提供居留和出入境、医疗保障、子女就学、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申报程序

  1.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引智单位请于2019年1月17日-3月6日登录 “杭州市引进国(境)外智力管理信息系统”(www.haiep.cn/Home/Public/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由市外专局进行审核。

  2.通过网上审核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含系统生成的表格和上传附件)报送市外专局。

 

  五、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上报材料

  1.各申报单位按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2.申报引进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附件内容应包括:1)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 2) 申报单位和外国专家签署的聘用合同原件; 3)证明外国专家符合申报条件的海外任职证明或知识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 4)该专家主要承担项目的项目简介(介绍该项目在行业和专业领域所具有的先进性、前瞻性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前景等情况),或5)列入国家、省或市级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有关批件复印件等,以便在高端外国专家年薪评审未通过的情况下,继续参与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的评审。

  3.申报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的,附件内容应包括:(1)国(境)外专家护照(身份证件)复印件;(2)项目简介(介绍该项目在行业和专业领域所具有的先进性、前瞻性和引智成果示范推广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前景等情况);或(3)列入国家、省或市级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有关批件复印件等。

  4.其他与申报相关的材料可同时作为附件上传。

  5.附件材料要求为一个PDF文件,并编写目录和页码。

  (二)时间要求

  1.2019年3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2.2019年3月8日前,市外专局完成网上审核;

  3.2019年3月17日前,市外专局完成网上复审。

  请于2019年3月6日(周三)下午4点之前将申报材料(含系统生成表格、上传附件和工作合同)交送至国际处(仓前校区行政楼604室)。

  联系人:谢曼萍;联系电话:28869219;电子信箱:Manping@hzn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月1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