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认定2019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关于认定2019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中经信〔2018〕298号)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镇区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我局认定的2019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教育系统技术及应用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11个平台为“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名单见附件)。示范平台自认定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二、请各有关镇区工信主管部门定期对辖区内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示范平台的引导、扶持和管理,不断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推动本地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积极配合市镇两级工信部门开展各类服务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本单位平台运营情况。
附件:2019年中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