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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受理《松山湖促进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量:11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19-09-25/2019-10-11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首台/首套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 资助金额 :
      2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受理《松山湖促进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松山湖促进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园区将于2019年9月25日开始受理相关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企业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属于工业机器人及系统集成、机器人核心零部件、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工业自动化及智能装备研发生产销售范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以下简称“机器人企业”);

  (二)在园区注册成立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和纳税。

 

  二、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松山湖促进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申报要求表》(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10月11日,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资格。

  (二)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登陆松山湖官网(ssl.dg.gov.cn)网上办事-按服务部门-东莞松山湖科技教育局-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政策申报 -在线申办(首次申报必须注册新帐号,所有申报企业务必使用企业账户填报),下载申请书后,按照《松山湖促进机器人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暂行办法项目申报要求表》(附件2)及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附件证明材料的上传要求:1.使用PDF格式,同一份文件应当扫描成一个文件,不得分拆扫描。2.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和复核人签名。3.材料文档名称要具体完整。

  2、网上受理及审核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由松山湖科技教育局组织受理及审核。申报单位应及时跟踪审核结果,如被退回修改,申报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更正及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并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3、书面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委托东莞市机器人产业协会开展项目形式审核,申报材料经市机器人产业协会、松山湖科技教育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须在系统打印申报表,并连同其他书面材料编印成册报送到松山湖市民中心第28或29号窗口(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礼宾路1号)。

  申报材料编印要求: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A4纸规格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经签字盖章后报送。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次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18日。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系统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带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28号、29号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对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二)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应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对其进行审查,核定补贴、补偿或奖励的额度并向社会公示。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科技教育局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二楼210室。

  联系人:莫小姐。

  电话:0769-22891996。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