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科技创新券使用指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持券单位和服务机构创新券,现制定科技创新券创新券使用指引:
一、服务机构按照公示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向持券单位提供科技服务、签订服务合同并开具合同总额发票。服务合同需包含但不限以下条款:每个服务事项的基本内容及收费金额;服务内容所对应的具体科研活动的关联性说明;未能足额兑现部分的处理方案。服务机构需根据申请入库所提交的科技服务工作流程及相关证明文件
二、持券单位根据需求向入库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并刷券付费;服务机构资质见我委认定的服务机构名单(附件1)。
三、持券单位以创新券支付的科技服务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服务合同总费用的50%;自筹费用需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在创新券有效期内,不同服务类别的资助上限为:
(1)研究开发服务资助上限:创新券发放额;
(2)技术转移服务资助上限:2万元;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助上限:创新券发放额;
(4)创业孵化服务资助上限:1万元;
(5)知识产权服务资助上限:1万元;
(6)科技咨询服务资助上限:1万元;
(7)科学技术普及服务资助上限:2万元。
四、服务机构和持券单位的交易信息,须在线记录于我委业务系统,具体操作请参考创新券刷卡操作手册。
五、科技创新券是利用财政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客向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而发放的配额凭证。入库服务机构向持券单位提供科技服务并根据当年兑现申请指南向市科技部门申请兑现。服务机构需根据申请入库所提交的科技服务工作流程及相关证明文件
六、市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兑现的服务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根据审核结果下达兑现资金。未通过合规性审查的不予兑现,服务合同里明确未能兑现部分的处理方案。
七、为保证创新券持有者购买科技服务的需要,请各服务机构尽快购买创新券读写器(价格:2060元/台)。读写器提供方: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高新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C座9层,联系人:程小姐,联系电话:15813866083,邮箱:chengxiaoxia@xiongdi.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