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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人工智能项目、5000万元资助芯片类重大科技专项

发表于:2019-02-14 关注 

关于2019年深圳市征集人工智能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2月12日-2月21日



一、支持重点

(一)云端智能处理器芯片、终端智能控制芯片、异构计算芯片等高端芯片的研发及产业化。

  

(二)高性能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边缘计算智能控制器、自主导航智能控制器等关键部件研发及产业化。

  

(三)高性能图像传感器、高精度惯性传感器、高性能工业传感器、智能声纹传感器等传感器研发及产业化。

 

(四)基于自主知识产权计算框架的通用人工智能软件、面向人机协同的高端人工智能软件系统、人工智能开源平台的研发、产业化和应用。

  

(五)围绕制造业、物流、能源以及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住房、交通、助残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推动人工智能融合创新应用。

  

注意:该征集属于政策需求“摸底”,虽然没有具体支持政策,但在发改委了解企业情况后更有助于申报单位后期获得支持。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芯片、软件与计算”(芯片类)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申报时间:2月14日-3月10日


资助金额:最高5000万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主要为广东省内注册的创新主体,包括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其他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鼓励港澳地区高校院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或独立申报;欢迎全国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评审与立项过程按照相关规定与广东省内单位平等对待。

  

省外单位牵头申报的,与省内单位公平竞争,择优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在满足到广东注册落户或团队加入广东省内单位、科研成果向广东单位转移转化等条件之一后,正式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立项支持。

  

(二)坚持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结合的申报项目。牵头申报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龙头骨干企业,建有研发机构,在本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创新平台,且以本领域领军人物作为项目负责人。鼓励企业加大配套资金投入,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不少于70%。

  

涉及前沿性、公益性和公共性较强的项目可由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申报,但应有企业参与,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自筹经费主要由企业出资)。

  

(三)项目应依托有优势的创新单位,加强资源统筹和要素整合,集中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单位总体不受限项约束,但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在同一专项(重大、重点)中牵头申报的项目不超过2个,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超过3个。

  

(四)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五)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技术、产品、经济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项目负责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