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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单位的通知》(渝知发〔2018〕63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和局长办公会研究,拟确定重庆科技学院、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大学为我市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单位,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6日至30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
保护协调处,符俏,67538359
机关纪委,周冬梅,67101216
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