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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表于:2023-05-22 关注 

  关于广东省2023年第二批异地搬迁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示

  粤科公示〔2023〕15号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等环节,东莞华络电子有限公司异地搬迁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该批异地搬迁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李为民、李德念

  电 话:020-83163873

  传 真:020-83163879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一楼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邮 编:510033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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