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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关于开展2021年融资担保创新业务和代偿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1 浏览量:83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1-09-20/2021-11-10
  • 项目类型 :
      金融补贴
  • 扶持方式 :
      担保补助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融资担保创新业务和代偿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融资性担保机构:

  为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以及《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推动实施“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应急贷(2020年度)”专项服务方案的通知》要求,优化中央财政下拨资金的使用方式,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1年融资担保创新业务和代偿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2021年融资担保创新业务和代偿补偿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支持领域。


  二、支持方式

  采取代偿补偿和奖励资助方式,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须登陆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zxzj.sheitc.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

  (二)书面申报

  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需在线打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2.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书、真实性承诺书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申报材料不退还)。

  3.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特别说明

  申报单位在专项资金平台登录时需关联法人一证通,在提交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时需加盖电子签章。


  四、联系方式

  王琳,23119353;网上平台技术支持:60801111转2。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8日

历年申报通知